天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201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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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建設工程施工分包行為,天津市日前正式施行《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
《辦法》要求,建設單位應當將招標范圍內可以分包的專業工程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不得要求施工總承包單位將承包范圍內的建設工程分包給指定單位,不得將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給分包單位。同時,建設單位應當對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的分包行為進行審核確認和檢查。建設單位直接發包的專業工程,其承包單位應當按照總承包單位進行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在其承包范圍內對施工活動負總責,并對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進度、專業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的行為等實施全過程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對需分包的專業工程在投標文件或施工總承包合同中明確,未明確的不得分包。因設計變更增加特殊技術和工藝要求及專利保護的工程,經建設單位同意,可以分包。
《辦法》明令禁止施工總承包單位、專業承包單位和勞務分包單位違法分包,具體包括: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格的企業或者個人;施工總承包單位將合同文件中明確不得分包的專業工程進行分包;專業承包單位將專業工程中非勞務作業部分再分包以及勞務分包單位將勞務作業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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